客家藏品保存維護概況

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自民國106年啟動實體典藏政策,蒐集全球客家重要文化資產,從事保存、研究,進行展示、推廣及宣揚客家文化,逐步落實文物典藏相關作業。

1文物徵集種類
  • 「蒐整方向」:移墾與家族故事、產業與經濟發展、信仰與儀式傳承、文學與音樂藝術、常民物質生活與 文化內涵、族群關係與地方社會、重要事件與特殊貢獻等。
  • 「典藏項目」:歷史遺物文件、生活影音文獻之記錄、產業器具用品、民居生活文物、美術與娛樂物件、聚落環境與景觀資料、 民俗信仰儀式器物等。
2文物徵集來源

田野採集:配合業務需要或研究計畫進行蒐集之物件。

購買:向國內外購得之物件。

捐贈:無償接受國內外私人、政府機關(構)、學校、團體等贈與之物件。

移撥:政府機關(構)、學校無償移轉予本中心之物件。

交換:本中心與機關、團體互換取得之物件。

複製:本中心基於研究、典藏、展示等需求,以合法複製方式取得之物件。

3文物徵集流程

接獲民眾捐贈、出售或單位移撥等資訊時,由本中心藏品徵集人員邀集委員辦理物件現勘,並填寫物件評估報告書,提報至館藏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後,簽署同意書或移撥單後運送到館,再點交予庫房管理人員(包含文物及相關組件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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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典藏管理與存
置作業空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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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藏管理工作內容包括入藏取得、登錄、編目、入庫前置作業、保險、盤點、藏品取用、借出、註銷、數位化、權利盤點、圖像資料授權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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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藏庫房為保存文物最重要的空間,也是作業典藏工作的場域。因應不同屬性、材質之文物,例如木質、紙質、書籍、織品、皮革、竹籐、底片、照片、塑膠、金屬、陶瓷、石質、玻璃及複合材質等等。又區分為「有機庫房」與「無機庫房」,提供文物一個安全且恆溫恆濕的保存空間。